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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7 | 汪涵、杨乐乐可能被广电总局勒令“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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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长沙晚报曝出猛料!A18版头条报道《购洋房孝敬准岳父母 汪涵买房倒赚钱》称:汪涵与杨乐乐在重庆代言某楼盘广告。

原文如下:

本报讯(记者XX)“准女婿”汪涵近期出手了。昨日记者获悉,汪涵日前在重庆某著名楼盘秘密购进了一套花园洋房,以便与杨乐乐及未来岳父母团聚之用,与一般人倾尽财力买房不同,汪涵这次买房可能不仅不用花钱,还能倒赚一笔,起因是他与杨乐乐在看中房子的基础上,进而成了该楼盘的广告代言人。

探密记:汪涵买房倒赚钱

“住有涵养的房子,做有乐趣的人。”这就是汪涵新居所在的小区为给新楼盘做宣传而打出的广告词。据悉进入该小区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段广告词,以及巨幅广告照片上汪涵和杨乐乐灿烂的笑容。据悉,这些照片是两人从繁忙的档期中抽出时间,飞到深圳花了7个小时的时间拍摄的。

记者打探到汪涵所购买的花园洋房是一种城区较少见的五层电梯花园洋房,这种房子每层最少的套内面积都是128平方米,每平方米的均价现在约为5000元左右。据悉汪涵和杨乐乐所购买的花园洋房总价值不会低于80万元。不过按照市场价格,汪涵和杨乐乐打包代言一年,并带两次活动的价格约为150万元左右。如此算来,也就是说房地产商对汪涵那套房子在分文不取的同时,还得倒付给汪涵、杨乐乐70万元左右。

上月初,汪涵和未婚妻杨乐乐今年第三次回重庆为准岳母祝寿。据悉,除了拜寿之外,汪涵、杨乐乐还有一项任务,那就是选择一处居所。记者了解到,长年在外的杨乐乐是个十分孝顺的孩子,虽然每年回重庆的次数不多,但她还是想早点在父母身边安个家。为了有个地方可以和父母在一起,两人几个月前就开始暗自物色地点。

定房记:岳母亲自出马定夺

汪涵和杨乐乐先后两次带着父母到小区内看房,并被该小区楼盘开发商一眼就认出。负责接洽此事的顾问公司董事查慎告诉记者,邀请汪涵和杨乐乐代言一事很顺利,大约只花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商业合同,汪涵和杨乐乐在选房子的时候,为订是带地下室的还是带阁楼的犹豫不决,最后还是杨乐乐的母亲出马而最后敲定的。查慎告诉记者,虽然汪涵不是重庆人,但在接触的过程中一直坚持使用重庆话作答,而提到杨乐乐家及未来岳母也都是“我们家,我妈”之类的措辞。

近期发言:本月内要去领证

此前,汪涵对自己与杨乐乐的具体婚期一直是秘而不宣,不过他却表示,乐乐是一非常不错的女孩。为了她,自己已经改掉了很多坏毛病。他希望在今年12月底之前能与乐乐领证,将她娶进门。另悉,12月3日,杨乐乐回母校四川师范大学做客时,被问到婚期时她一脸羞涩地表示,婚期在哪天她真不知道,不过她希望尽快收到惊喜。

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布了我国首部《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除了强调主持人在工作、生活中要保持良好形象外,《准则》规定,播音员、主持人不得将自己的名字、声音、形象用于任何带有商业目的的文章、图片及音像制品中。

2005年914日,广电总局又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公约》对主持人用语、行为规范做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级、各地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的播音员主持人均应遵守《公约》。违反《公约》者将予以通报,甚者会遭下岗惩处

《公约》指出,主持人不得从事广告和其他经营活动。《公约》要求,主持人的一切主持活动都不得自行随意接洽,“不从事未经本单位批准的节目主持、录音、录像、配音及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社会活动”。违者取消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作品奖暨金话筒奖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将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播音主持岗位资格。

如此看来,如果广电总局的文件不是放屁的话,汪涵与杨乐乐很可能面临被勒令下岗的命运了!

当然,在长沙街头,四路里可以看到李湘的广告,也没见广电总局敢放出个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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